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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今 | 宛珠·齐纨·穰橙邓橘:战国秦汉商品地方品牌的经济史考察

史学研究 2019-08-03

研究论文

宛珠·齐纨·穰橙邓橘:

战国秦汉商品地方品牌的经济史考察

王子今


摘要:李斯《谏逐客书》说到战国物产的流通, 使得僻在西北的秦国上层人物为求“快意”而逐取各地高等级生活消费品的情形。其中, “宛珠”“阿缟”等标志地方优势的商品品牌出现。秦完成统一事业, 大力进行“治直道、驰道”的交通建设, 全国经济联系实现空前的规模。在交通建设方面, 汉人亦因循秦制。汉代多见类似“宛珠”“阿缟”的地方品牌。作为纺织品, 有“鲁缟”、“齐纨”、“蜀锦”以及河西出土汉简所见“任城国亢父缣”等。而“河内廿两帛”“广汉八繌布”等简文, 不仅标示产地, 而且突出强调了产品质量规格, 特别是后者用以满足下层社会衣服的消费需要, 与奢侈品完全不同。类似显示地方品牌效应的商品名号, 居延汉简又有“济南剑”“河内苇笥”等。果品名牌“穰橙邓橘”借汉赋的影响在文学史上亦享有盛誉。“大一统”经济文化背景下优势地方品牌商品的颇多出现, 反映了值得交通史、民生史研究者特别关注的重要进步。

作者简介: 王子今,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教授。文章原刊:《中国经济史研究 》2019年第3期。


作为秦统一进程中影响秦人才政策的重要文本, 李斯《谏逐客书》说到战国物产的流通, 使得“僻在雍州, 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 夷翟遇之”的秦国上层人物追求各地高等级生活消费品的情形。其中可见“宛珠”“阿缟”等标志地方优势的商品品牌出现。秦完成统一事业, 大力进行“治直道、驰道”的交通建设, 全国经济联系规模与密度均达到空前程度。在交通制度方面汉人亦因循秦制。汉代多见类似“宛珠”“阿缟”的地方品牌。作为纺织品, 有“鲁缟”“齐纨”“蜀锦”等。河西出土汉简所见“任城国亢父缣”也是同例。而“河内廿两帛”“广汉八繌布”简文, 不仅标示产地, 而且突出强调了产品质量规格, 特别是后者用以满足社会下层劳作者衣服的消费需求, 与帝王们“快意当前”的奢侈品消费完全不同。类似显示地方品牌效应的商品名号, 居延汉简又可见“济南剑”“河内苇笥”等。文献资料亦见于张衡《南都赋》所谓“穰橙邓橘”以及司马迁笔下“筰马、僰僮”“僰婢”等。以“大一统”经济形势和文化背景为条件的优势地方品牌商品较为密集的出现, 可以理解为交通史、商业史和民生史的进步。在新的交通条件和文化背景下, 地方品牌产品的经济作用和民生影响, 值得秦汉史及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者关注。

一、《谏逐客书》中的“宛珠”与“阿缟”

对于《史记》卷87《李斯列传》, 有学者称“此是太史公极用意文, 极得大体处”。其中的《谏逐客书》, 或说“先秦文章”“第一”, “绝工之文也”。 (1) 司马迁记载, 李斯至秦, 为客卿。“会韩人郑国来间秦, 以作注溉渠, 已而觉。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 大抵为其主游间于秦耳, 请一切逐客。’李斯议亦在逐中。”于是上书言“臣闻吏议逐客, 窃以为过矣”, 指出“使秦成帝业者”, “皆以客之功”。其中一段文字说到在物质消费方面秦王对“不产于秦”者的需求: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 有随、和之宝, 垂明月之珠, 服太阿之剑, 乘纤离之马, 建翠凤之旗, 树灵鼍之鼓。此数宝者, 秦不生一焉, 而陛下说之, 何也?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 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 犀象之器不为玩好, 郑、卫之女不充后宫, 而骏良駃騠不实外厩, 江南金锡不为用, 西蜀丹青不为采。所以饰后宫充下陈娱心意说耳目者, 必出于秦然后可, 则是宛珠之簪, 傅玑之珥, 阿缟之衣, 锦绣之饰不进于前, 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于侧也。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 而歌呼呜呜快耳者, 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昭、虞、武、象者, 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瓮叩缶而就郑卫, 退弹筝而取昭虞, 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 适观而已矣。

李斯说:“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 不论曲直, 非秦者去, 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 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2)

略去“色乐”, 只讨论“珠玉”一类直接的物质消费需求。我们看到, 秦王“快意当前”之“宝”, “翠凤之旗”“灵鼍之鼓”“犀象之器”等应出自南国, “纤离之马”“骏良駃騠”等应出自北边, (3) “昆山之玉”“江南金锡”“西蜀丹青”等虽明示产地, 但地域指向较宽广。而“随、和之宝”之“随”, 是具体的出产地。张守节《正义》引《括地志》云:“濆山一名昆山, 一名断蛇丘, 在随州随县北二十五里。《说苑》云‘昔随侯行遇大蛇中断, 疑其灵, 使人以药封之, 蛇乃能去, 因号其处为断蛇丘。岁余, 蛇衔明珠, 径寸, 绝白而有光, 因号随珠’。”而所谓“宛珠之簪, 傅玑之珥, 阿缟之衣, 锦绣之饰”, 形成了“绝工”的对仗。关于“宛珠”, 司马贞《索隐》:“宛音于阮反。傅音附。宛谓以珠宛转而装其簪。傅玑者, 以玑傅著于珥。珥者, 瑱也。玑是珠之不圆者。或云宛珠, 随珠也。随在汉水之南, 宛亦近汉, 故云宛。傅玑者, 女饰也, 言女傅之珥, 以玑为之, 并非秦所有物也。”“宛珠, 随珠也”的理解, 应当是正确的。关于“阿缟”, 有两种理解。裴骃《集解》:“徐广曰:‘齐之东阿县, 缯帛所出。’” (4) 另一种认识, 则“阿”为细缯。王念孙《读书杂志·史记杂志》写道:“徐以上文云‘江南金锡、西蜀丹青’, 故以‘阿缟’为‘东阿’所出之‘缟’也。今按:‘阿缟之衣’与‘锦绣之饰’相对为文, 则‘阿’为‘细缯’之名, 非谓‘东阿’也。‘阿’字或作‘’, 《广雅》曰:‘系阿’, 练也。”《读书杂志余编下》也说:“阿, 细缯也。” (5) 又有论者指出王夫之《楚辞通释》卷9早已写道:“阿锡, 轻縠也。”断定“‘阿缟之衣’的‘阿’字, 不是指‘东阿’, 而是指‘细缯’”。 (6)

《水经注》卷5《河水》:“河水又东北与邓里渠合, 水上承大河于东阿县西, 东径东阿县故城北, 故卫邑也。应仲瑗曰:有西, 故称东。魏封曹植为王国。大城北门内西侧, 皋上有大井, 其巨若轮, 深六七丈, 岁尝煮胶, 以贡天府。《本草》所谓阿胶也。故世俗有阿井之名。县出佳缯缣, 故《史记》云:秦昭王服太阿之剑, 阿缟之衣也。” (7) 《艺文类聚》卷57引后汉张衡《七辩》:“空桐子曰:交阯緅絺, 筒中之纻。京城阿缟, 譬之蝉羽。制为时服, 以适寒暑。” (8) 《太平御览》卷160“济州”条:“《图经》曰:‘东阿, 春秋时齐之柯地也。’《郡国志》曰:‘其地岀缯缣, 故秦王服阿缟。’” (9) 《文选》卷39题“李斯《上书秦始皇》”, 就《谏逐客书》“阿缟之衣”的解释, 李善这样写道:“徐广曰:‘齐之东阿县, 缯帛所出者也。’此解‘阿’义, 与《子虚》不同。各依其说而留之, 旧注既少不足称。善以别之, 佗皆类此。”而张铣注曰:“以宛珠饰簮, 傅玑饰珥。珥, 珰也。缟, 缯帛也, 出阿县。” (10) 看来, 将“阿缟”之“阿”作地名理解或作织品理解, 两种意见的分歧很早就存在, 或许“各依其说而留之”的态度是正确的。而不容忽视的是, “齐之东阿县”确实是“缯帛所出者也”。简单地判定“‘阿缟之衣’与‘锦绣之饰’相对为文, 则‘阿’为‘细缯’之名, 非谓‘东阿’也”, 似显生硬。如以为李斯前句“宛珠之簪, 傅玑之珥”亦“相对为文”, 也是缺乏说服力的。如理解“宛珠”与“阿缟”“相对为文”, 或许合理。而《金匮要略》和《伤寒论》已将“阿胶”作为药材著名品牌, (11) 也说明“东阿”是可以用“阿”字作为地名标示符号的。关于王夫之解释《楚辞》“阿锡”所谓“阿锡, 轻縠也”之说, 也许《列子·周穆王》“衣阿锡, 曳齐纨”, 杨伯峻言“阿緆与齐纨对文”可以澄清。 (12)

《谏逐客书》所见“宛珠”“阿缟”, 是较早出现的明确标识地方生产优势的商品。“阿缟”理解为“东阿”出产的“缯帛”, 是有合理性的。“阿缟”作为纺织业品牌, 于民生尤其体现出重要意义, 可以看作战国晚期手工业生产、交通联系与商品流通达到较高水准的标志。当时, “交通的发达”与“市场的扩展”也成为促进统一的历史条件。 (13)

秦统一之前突出标示产地的商品名号, 又有《吕氏春秋·本味》所见“和之美者, 阳朴之姜, 招摇之桂”等。高诱注:“阳朴, 地名, 在蜀郡。招摇, 山名, 在桂阳。《礼记》曰:‘草木之滋, 姜、桂之谓也。’故曰‘和之美’。” (14) 或以为“阳朴之姜”后来才称为“蜀姜”。 (15) 《吕氏春秋》“阳朴之姜, 招摇之桂”当然与“宛珠”“阿缟”之情形有所不同。但是《尔雅翼》言“吴孙权使介象买蜀姜作齑”, (16) 如果此说可信, 则“蜀姜”之称应当已经见于东汉晚期。

二、大一统形势下秦经济流通的规模

秦统一后, 在所谓“天下和平”“黔首安宁, 不用兵革”“各安其宇”的形势下, 本来应当正常发展经济, 爱护民生, 如秦始皇泰山刻石所谓“治道运行, 诸产得宜, 皆有法式”, 琅琊刻石所谓“兴利致福”“节事以时, 诸产繁殖”, 碣石刻石所谓“男乐其畴, 女修其业, 事各有序;惠被诸产, 久并来田, 莫不安所”。而交通建设行为如“堕坏城郭, 决通川防, 夷去险阻”, 度量衡管理所谓“器械一量”, 更有益于真正实现“远迩同度”这种有利于经济流通的社会生活境界。 (17) 然而秦王朝推行极权政治, “去仁恩而任刑戮”, (18) “弃仁义而尚刑罚”, (19) 致使社会经济秩序受到严重破坏, “天下敖然若焦热, 倾然若苦烈, 上下不相宁, 吏民不相憀。戍卒陈胜兴于大泽, 攘臂袒右, 称为大楚, 而天下响应。” (20)

秦政失败, 致使“百姓离心, 怨思者十有半”, (21) “百姓愁苦, 同心而患秦”。 (22) 不过, 这个高度集权的王朝当时具有“存定四极”“周定四极”的国家格局, 因“朝夕不懈”“视听不怠”的工作风格, 形成了极高的行政效率。基于严苛的职事诘究, 形成了“细大尽力, 莫敢怠荒;远迩辟隐, 专务肃庄”的责任意识和“职臣遵分, 各知所行, 事无嫌疑”的管理效能。 (23) 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 全国经济流通曾经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我们看到物资的长途运输和劳动力的远程转移。据汉代政论家的追述, 《史记》卷112《平津侯主父列传》载主父偃语:秦皇帝“使蒙恬将兵攻胡, 辟地千里, 以河为境。地固泽卤, 不生五谷。然后发天下丁男以守北河。暴兵露师十有余年, 死者不可胜数……又使天下蜚刍挽粟, 起于黄、腄、琅邪负海之郡, 转输北河, 率三十钟而致一石。”又载严安语:“使蒙恬将兵以北攻胡, 辟地进境, 戍于北河, 蜚刍挽粟以随其后。又使尉屠睢将楼船之士南攻百越, 使监禄凿渠运粮, 深入越, 越人遁逃。旷日持久, 粮食绝乏, 越人击之, 秦兵大败。秦乃使尉佗将卒以戍越。当是时, 秦祸北构于胡, 南挂于越, 宿兵无用之地, 进而不得退。行十余年, 丁男被甲, 丁女转输, 苦不聊生, 自经于道树, 死者相望。” (24) 不仅极大规模的兵员和役者的“千里”移动史无前例, 物资运输自东海至北河, 自中原而“深入越”, “转输”的运量和运程也都是空前的。不过, 这些物资流动是由于行政强令和军事高压使然。作为经济现象, 其流向和流量都是非自然的、非自由的。除“丁男被甲, 丁女转输, 苦不聊生, 自经于道树, 死者相望”之外, 还有“道路死者相望”, (25) “头卢相属于道”, (26) “丁壮丈夫, 西至临洮、狄道, 东至会稽、浮石, 南至豫章、桂林, 北至飞狐、阳原, 道路死人以沟量”, (27) 以及“挽辂首路死者, 一旦不知千万之数” (28) 等惨痛的记录。这些历史记忆告知人们, 当时社会生产力所受到的摧残性破坏在交通过程中有显著表现, 运输能力没有服务于商品经济的基本条件。

在这样的情势下, 于秦帝国史短暂的15年间, 我们没有看到以地名为标志的工商业品牌形成社会影响。不过, 秦交通建设的突出成就, 却可以为后来汉世经济的进步和文化的沟通提供重要条件。

三、秦帝国的交通建设与汉代的因循

《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二十七年 (前220) , “治驰道”。 (29) 《史记》卷15《六国年表》则说秦始皇二十八年“治驰道”。 (30) 驰道的修筑, 是秦汉交通建设事业中最具时代特色的成就。通过秦始皇和秦二世出巡的路线, 可以知道驰道当时已经结成全国陆路交通网的基本要络, 实现了可以通行帝王乘舆的道路等级。曾经作为秦王朝中央政权主要决策者之一的左丞相李斯被赵高拘执, 在狱中上书自陈, 历数重要功绩有7项, 其中就包括“治驰道, 兴游观, 以见主之得意”。 (31)

《史记》卷88《蒙恬列传》说, 秦始皇时代直道的建设如“作阿房之宫”同样, 确实尚未最终完工:“始皇欲游天下, 道九原, 直抵甘泉, 乃使蒙恬通道, 自九原抵甘泉, 堑山堙谷, 千八百里。道未就。” (32) 所谓“道未就”, 应理解为工程并未全面完成。但是秦始皇去世后车队“行从直道至咸阳, 发丧”, (33) 以及秦二世出巡从直道返回, (34) 可知直道已经基本具有可供帝王乘舆通行的条件。

《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上》说:“秦兼天下, 建皇帝之号, 立百官之职。汉因循而不革, 明简易, 随时宜也。” (35) 不仅秦的皇帝制度、百官制度为汉所“因循”, 祠祀制度、法律制度也同样对汉制形成规定性的影响。《后汉书·舆服志上》:“汉承秦制, 御为乘舆。孔子所谓乘殷之辂者也。” (36) 这是较早指出“汉承秦制”的文献记载。而秦代交通制度除乘舆制度外, 以驰道制度为代表的交通管理制度同样为汉“因循”。关于驰道的形制, 西汉人贾山说:“道广五十步, 三丈而树, 厚筑其外, 隐以金椎, 树以青松。为驰道之丽至于此, 使后世曾不得邪径而托足焉。” (37) 《史记》卷11《孝景本纪》:六年 (前151) “后九月, 伐驰道树, 殖兰池。” (38) 西汉仍推行不允许随意穿行驰道的严格规定。汉成帝为太子时, 元帝急召, 他以太子身分, 仍“不敢绝驰道”, 绕行至直城门, “得绝乃度”。此后, 元帝“乃著令, 令太子得绝驰道云”。 (39) 驰道不能随处横度, 大约设置有专门的平交道口, 以使行人“得绝”而度。史念海曾指出:“畿辅之地, 殆因车驾频出, 故禁止吏人穿行。若其他各地则不闻有此, 是吏民亦可行其上矣。” (40) 秦汉驰道制度的另一严格规定, 是非经特许, 不得行驰道中。汉武帝尊奉其乳母, “乳母所言, 未尝不听”, 于是“有诏得令乳母乘车行驰道中”。 (41) 未有诏令而行驰道中, 当受严厉处罚。翟方进为丞相司直, 曾因行驰道中受到劾奏, “没入车马”。 (42) 汉哀帝时丞相掾史行驰道中, 也曾被司隶鲍宣拘止, 没入其车马。 (43) 汉武帝时禁令最为严格, 《汉书》卷45《江充传》记载, 馆陶长公主行驰道中, 直指绣衣使者江充拦截斥问, 公主说:“有太后诏。”江充则说:“独公主得行, 车骑皆不得。”于是“尽劾没入官”。 (44) 江充又曾逢太子家使乘车马行驰道中, 也加以扣押。太子请求从宽处理, 江充严辞拒绝, 一时“大见信用, 威震京师”。

《汉书》卷45《江充传》颜师古注引如淳曰:“《令乙》:骑乘车马行驰道中, 已论者没入车马被具。” (45) 《汉书》卷72《鲍宣传》颜师古注引如淳曰:“《令》:诸使有制得行驰道中者, 行旁道, 无得行中央三丈也。” (46) 甘肃武威两次出土体现汉代尊老养老制度的汉简王杖诏令册。1981年发现的本始二年 (前72) 诏令简中, 有王杖主“得出入官府节第, 行驰道中”的内容。1959年出土的“王杖十简”中, 则作“得出入官府即 (节) 第, 行驰道旁道”。 (47) 证实了如淳“得行驰道中者, 行旁道”之说。当时驰道是路面分划为三的具有分隔带的多车道道路。有三条分行线以区分等级, 实际上也适应了行车速度不同的事实。“中央三丈”是所谓“天子道”。 (48) 经过特许的贵族官僚可行旁道。经2008年汉长安城直城门发掘, 考古学者发现, “中门道的地面与其他门道的地面有着比较明显的区别, 为抹泥地面, 表面光滑平整, 基本上看不到使用的痕迹。”“出现这种情况, 可能是因为中门道属于驰道, 为皇帝专用而很少使用, 其他门道则为一般官吏和平民长期使用。”(49) 秦直道在汉代依然服务于交通事业。 (50) 而《汉书》卷99上《王莽传上》记录治子午道事, (51) 说明重要交通建设项目仍由最高执政集团决策施工, 这应当也是“因循”了秦的传统。 (52)

秦代经营的空前完备的交通体系因秦政严苛与秦祚短暂, 没有来得及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积极作用。汉初“复驰商贾之律”, “网疏而民富”, 经济得到恢复, “国家无事, 非遇水旱之灾, 民则人给家足, 都鄙廪庾皆满, 而府库余货财。”朝廷组织的官营运输, “漕转山东粟, 以给中都官, 岁不过数十万石。” (53) 这与秦代政府运输耗用超量运力形成鲜明对比。比较完善的交通设施, 比较充备的运输能力, 集中服务于民间商运, 促成了空前繁荣的物资流通, 如《史记》卷129《货殖列传》所谓“汉兴, 海内为一, 开关梁, 弛山泽之禁, 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 交易之物莫不通, 得其所欲”。他们“连车骑, 游诸侯, 因通商贾之利”, “俯有拾, 仰有取, 贳贷行贾遍郡国”, “转毂以百数, 贾郡国, 无所不至。” (54) 所谓“海内为一”, 所谓“周流天下”“游诸侯”“遍郡国”, 均体现出大一统政治格局为民间运输的活跃, 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而汉武帝推行“均输”“平准”制度之后, 官营运输业也逐步走向合理化经营。 (55)

四、“鲁缟”“齐纨”“蜀锦”“布”

汉代大一统背景下经济流通可以作为时代标志的重大推进, 是丝绸之路的正式开通。丝绸产品成为汉文化面向世界的代表性物质生产成就。实际上, 在以“汉”为标志的经济实体中, 纺织生产成就了异常繁荣的产业, 也对社会生活形成了全面的影响。区域生产的优势, 因商运“周流天下”“无所不至”的作用, 纺织业的若干著名品牌得以形成, “阿緆”“鲁缟”“齐纨”“蜀锦”等, 均在历史文献中反复出现。

“鲁缟”, 《史记》卷108《韩长孺列传》:“匈奴来请和亲, 天子下议。大行王恢, 燕人也, 数为边吏, 习知胡事。议曰:‘汉与匈奴和亲, 率不过数岁即复倍约。不如勿许, 兴兵击之。’安国曰:‘千里而战, 兵不获利。今匈奴负戎马之足, 怀禽兽之心, 迁徙鸟举, 难得而制也。得其地不足以为广, 有其众不足以为彊, 自上古不属为人。汉数千里争利, 则人马罢, 虏以全制其敝。且强弩之极, 矢不能穿鲁缟;冲风之末, 力不能漂鸿毛。非初不劲, 末力衰也。击之不便, 不如和亲。’群臣议者多附安国, 于是上许和亲。”对于“强弩之极, 矢不能穿鲁缟”, 裴骃《集解》:“许慎曰:‘鲁之缟尤薄。’” (56) 《汉书》卷52《韩安国传》作“冲风之衰不能起毛羽, 彊弩之末力不能入鲁缟”, 颜师古注:“冲风, 疾风之冲突者也。师古曰:缟, 素也。曲阜之地俗善作之, 尤为轻细, 故以取喻也。” (57) 《淮南子·说山》:“矢之于十步贯兕甲, 于三百步不能入鲁缟。” (58) 《淮南子·说林》:“矢之于十步贯兕甲, 及其极不能入鲁缟。”高诱注:“言势有极也。” (59) 又《三国志》卷35《蜀书·诸葛亮传》:“曹操之众远来疲弊, 闻追豫州轻骑一日一夜行三百余里。此所谓强弩之末, 势不能穿鲁缟者也。故兵法忌之, 曰必蹶上将军。” (60) 《论衡·效力》又有这样的说法:“干将之刃, 人不推顿, 苽瓠不能伤;筱簵之箭, 机不能动发, 鲁缟不能穿。非无干将、筱簵之才也, 无推顿、发动之主, 苽瓠、鲁缟不穿伤, 焉望斩旗穿革之功乎?” (61) 《北堂书钞》卷117引《曹洪与魏文帝书》云:“若骇鲸之突细网, 奔兕之触鲁缟也。” (62) 《太平御览》卷688引《班固与窦宪笺》曰:“以鲁缟之质, 被服鸾凤之彩饰。” (63) 所谓“鲁缟之质”, 指出了织品“尤薄”和“尤为轻细”之特征。

“齐纨”, 前引杨伯峻说, 已指出《列子·周穆王》“阿緆与齐纨对文”。晋张湛注:“齐, 名纨所出也。”杨伯峻《集释》:“齐纨, 范子曰:‘白纨素出齐鲁。’” (64) 《淮南子·修务》说“齐纨”是美人美服:“今夫毛嫱、西施, 天下之美人, 若使之衔腐鼠, 蒙猬皮, 衣豹裘, 带死蛇, 则布衣韦带之人, 过者莫不左右睥睨而掩鼻。尝试使之施芳泽, 正娥眉, 设笄珥, 衣阿锡, 曳齐纨, 粉白黛黑, 佩玉环, 揄步, 杂芝若, 笼蒙目视, 冶由笑, 目流眺, 口曾挠, 奇牙出, 靥辅摇, 则虽王公大人, 有严志颉颃之行者, 无不惮悇痒心而悦其色矣。”高诱注:“纨素, 齐所出。” (65) 又班倢妤诗可见“齐纨素”。班倢妤《怨歌行》:“新裂齐纨素, 鲜洁如霜雪;裁为合欢扇, 团团似明月。”李善注:“《汉书》曰:罢齐三服官。李斐曰:纨素为冬服。范子曰:纨素出齐。荀悦曰:齐国献纨素绢, 天子为三官服也。”李周翰注:“纨素细绢, 出于齐国。” (66) 《艺文类聚》卷2引作“班婕妤《怨歌行》”, 卷41引作“汉班婕妤《怨歌行》”, 卷69引作“汉班婕妤《扇诗》”。 (67) 《初学记》卷2“班扇”条下引作“班婕妤《怨歌行》”。 (68) 《太平御览》卷702亦引作“班婕妤《扇诗》”, 卷814则作“班婕妤诗”。 (69) 虽题名不一, “新裂齐纨素, 鲜洁如霜雪”诗句都是相同的。

“蜀锦”, 元人费著《蜀锦谱》写道:“蜀以锦擅名天下, 故城名以锦官, 江名以濯锦, 而《蜀都赋》云:贝锦斐成, 濯色江波。” (70) 《文选》卷4左思《蜀都赋》注引谯周《益州志》:“成都织锦既成, 濯于江水, 其文分明, 胜于初成, 他水濯之, 不如江水也。” (71) 《三国志》卷36《蜀书·张飞传》:“益州既平, 赐诸葛亮、法正、飞及关羽金各五百斤, 银千斤, 钱五千万, 锦千匹。”(72) 《艺文类聚》卷85引环氏《吴记》曰:“蜀遣使吴, 赍重锦千端。”明确的“蜀锦”名牌, 至迟在东汉时也已经见诸文献。《艺文类聚》卷85引《魏文帝诏》:“魏文帝诏群臣曰:‘前后每得蜀锦, 殊不相似。’” (73) 《太平御览》卷815引《魏文帝诏》曰:“前后每得蜀锦, 殊不相比, 适可讶, 而鲜卑尚复不爱也。自吾所织如意虎头连璧锦, 亦有金簿蜀簿, 来至洛邑, 皆下恶。是为下土之物, 皆有虚名。” (74)

还有一种品名明确标识具体出产地的“布”, 即“布”。《说文·巾部》:“布也。出东莱。从巾, 弦声。”段玉裁注:“《地理志》、《郡国志》东莱郡皆有县, 盖以布得名也。县故城在今山东登州府黄县南百二十里。按《广韵》:, 布名。, 县名, 在东莱。《集韵》亦云:, 县名。, 布名。出东莱县。而《魏地形志》、《晋地理志》皆作惤县, 字从小。今本《郡国志》亦从小。未能是 正。” (75)

又《史记》卷116《西南夷列传》:“及元狩元年 (前122) , 博望侯张骞使大夏来, 言居大夏时见蜀布、邛竹杖, 使问所从来, 曰:‘从东南身毒国, 可数千里, 得蜀贾人市。’” (76) 据张骞西域见闻, “蜀布”是“蜀贾人市”经身毒国至大夏的织品名号。由于并非形成于国内市场, 或许与“鲁缟”“齐纨”“蜀锦”有所不同。

此外, 《三国志》卷30《乌丸鲜卑东夷传》裴松之注引《魏略》陈说“大秦国”事, 言及当地所出织品:“国出细絺。”“有织成细布, 言用水羊毳, 名曰海西布。此国六畜皆出水, 或云非独用羊毛也, 亦用木皮或野茧丝作, 织成氍毹﹑毾﹑罽帐之属皆好, 其色又鲜于海东诸国所作也。又常利得中国丝, 解以为胡绫, 故数与安息诸国交市于海中。” (77) 所谓“海西布”和“胡绫”, 语词形式与“鲁缟”“齐纨”“蜀锦”颇近似, 但情形并不相同。 (78) 然而由“海西布”称谓, 可知提示地名, 似乎已经成为当时重要商品名号的生成惯例。

五、河西简文中的“任城国亢父缣”“河内廿两帛”“广汉八稯布”

河西作为汉代“北边”的西端, 亦地当丝绸之路重要区段, 其经济生活有特殊的风貌。 (79) 汉代西北边塞多有来自内地的纺织品遗存出土, 汉简资料亦多见纷杂的织品名目。以多种方式进入河西市场的内地纺织业产品, 实际上是丝绸之路贸易活动的经营对象。 (80) 通过出土文献提供的信息, 可知影响丝绸之路重要区段河西地方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出产, 包括内地纺织品。这些产品, 有些明确标示了地方品牌。

敦煌出土汉简可见“任城国亢父缣”:

(1) 任城国亢父缣一匹幅广二尺二寸长四丈重廿五两直钱六百一十八 (439正面) (81)

“任城国亢父缣”, 可能是任城国亢父县出产的“缣”。这一简文有“幅广”、“长”以及“直钱”多少等信息, 而“重廿五两”这样明确的重量标示, 是不多见的资料。

居延汉简所见织品名称, 又有“河内廿两帛”:

(2) 出河内廿两帛八匹一丈三尺四寸大半寸直二千九百七十八给佐史一人元凤三年正月尽九月积八月少半日奉 (303.5)

此简简文完整。“河内廿两帛”即产地标明为“河内”的织品。又如:

(3) 受六月余河内廿两帛卅六匹二丈二尺二寸少半寸直万三千五十八 (509.8)

(4) 今毋余河内廿两帛 (513.24) (82)

肩水金关简又有:“年正月尽三月积三月奉用钱千六辈廿两帛三匹二丈六尺七寸直九百” (73EJT21∶314) 。 (83) 其中, “廿两帛”有可能与“河内廿两帛”有关。

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 居延汉简简文可见出产于“广汉”地方的织品, 即“广汉八稯布”, 其文例与“河内廿两帛”是一致的。1930年4月, 中国和瑞典共同组织的西北科学考察团成员福克·贝格曼 (FolkeBegman) 发现的居延汉简中, 有如下简例:

(5) 出广汉八稯布十九匹八寸大半寸直四千三百廿给吏秩百一人元凤三年正月尽六月积六月 (90.56, 303.30) (84)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简牍整理小组根据新的高解析度红外线图档作出的新的释文为:

(6) 出广汉八稯布十九匹八寸大半寸直四千三百廿给吏秩百一人元凤三年正月尽六月积六月 (90.56, 303.30) (85)

删除了原来文末的“”, 即否定了下有缺失的字的判断。如此, 则此简文可视作文意完整。

1972年至1974年甘肃省考古学者在肩水金关、甲渠候官 (破城子) 、甲渠塞第四燧三处遗址发掘所获汉简资料中, 有肩水金关10号探方出土的亦见“广汉八稯布”文字的简例:

(7) 今余广汉八稯布卌九匹直万一千一百廿七钱九分 (73EJT101∶72) (86)

另有简文只见“八稯布”而不言“广汉八稯布”的简例。例如:“惊虏隧卒东郡临邑吕里王广卷上字次君 贳卖八稯布一匹直二百九十觻得定安里随方子惠所舍在上中门第二里三门东入任者阎少季薛少卿” (287.13) 。 (87) “广汉八稯布”所见产品以出产地作为标识的情形, 显示品牌地位已经确定。“广汉八稯布”与“河内廿两帛”同, 均符合“产地+规格质量+织品名称”的定式。其中, 规格、质量有明确以数字显示的元素, 如廿两、八稯。

《说文·匚部》:“匹, 四丈也。八揲一匹。”段玉裁注:“按‘四丈’之上当有‘布帛’二字。” (88) 《汉书》卷24下《食货志下》:“布帛广二尺二寸为幅, 长四丈为匹。” (89) 以“四丈为匹”计, 则上述简 (5) 和简 (6) “广汉八稯布十九匹八寸大半寸直四千三百廿”, 以及简 (7) “广汉八稯布卌九匹直万一千一百廿七钱九分”, 其每尺单价, 前者5.677 79钱, 后者5.676 99钱, 彼此是接近的。而“河内廿两帛”的价格, 简 (2) 为每尺8.930 61钱, 简 (3) 为每尺8.930 20钱。可知“八稯布”的价值是低于“廿两帛”的。有学者进行汉代物价研究, 指出简 (5) 体现“元凤三年为公元前78年, 一匹广汉八稯布值227钱”, 简 (2) 说明“昭帝元凤三年 (公元前78年) 九月一匹河内廿两帛值358.79钱”。论者认为, 这是布帛价格“最低的”一年。 (90) 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的物资的“直”, 是有比较意义的。

1972年至1974年发掘所获被称作“居延新简”的出土文献资料中可见“七稯布”简文:“戍卒东郡聊成昌国里何齐贳卖七稯布三匹直千五十屋兰定里石平所舍在郭东道南任者屋兰力田亲功临木隧” (EPT561∶10) 。《居延新简集释》以《集解》形式介绍了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 也发表了作者的意见。《集解》可见有关“七稯布”的讨论, 其中亦涉及“八稯布”:“七稯布, 稯通‘緵’, 古代计量织物经线密度的单位, 八十缕为一稯。《说文·禾部》:‘稯, 布之八十缕为稯。’《史记·孝景本纪》:‘令徒隶衣七緵布。’司马贞《索隐》:‘七緵, 盖今七升布, 言其粗, 故令衣之也。’张守节《正义》:‘緵, 八十缕也, 与布相似。七升布用五百六十缕。’《集成》一一 (页一八) :‘七稯布, 即七緵布, 粗布名, 以葛麻为原料织成, 为贫民或囚犯所衣。汉代以八十缕为一緵即幅宽二尺二寸, 有五百六十缕经线。’赵兰香、朱奎泽《汉代河西屯戍吏卒衣食住行研究》 (页九一) :‘汉代的布, 依据其织物组织规格可分为七稯布、八稯布、九稯布、十稯布等。七、八稯布较粗疏, 九、十稯布则较细密。七稯布是刑徒和奴隶穿的布料。十稯布在当时是质量上乘的布, 质量上可以与丝织罗、绮相仿。此外还有十一稯、十二稯布。十至十二稯都被称为细布, 而以十稯布为常制。’” (91) 关于汉代织品“七稯布、八稯布、九稯布、十稯布”, 较早已有学者进行说明:“汉代布的类别, 有七稯、八稯、九稯、十稯等对织物组织规格的科学分类。”关于“文献记载和出土汉简发现”, “七稯布”举《史记》卷11《孝景本纪》, “八稯布”举简 (5) (6) “广汉八稯布十九匹”, “九稯布”举居延汉简, “十稯布”举《汉书》卷99中《王莽传中》。论者指出:“汉制每稯 (总) 含纱八十根, 如十稯布即为八百根纱。如此看来, 七、八稯布较粗疏, 九、十稯布则较细密。” (92) 而论者举为“九稯布”之例者, 居延汉简释文确定为“九稯曲布”:“终古隧卒东郡临邑高平里召胜字游翁 贳卖九稯曲布三匹匹三百卅三凡直千觻得富里 张公子所舍在里中二门东入任者同里徐广君” (282.5) 。 (93)

有关“大女”“小女”的解释, 也涉及汉律相关衣服的“廪”, 出现“布皆八稯、七稯”的信息。研究者以“今按”的方式论说“大男”“大女”“小男”“小女”“未使男”“未使女”身份, 以及这些人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官府廩衣廪食”制度。论者指出:“这些身份的划分, 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所举《二年律令·金布律》规定, “诸内作县官及徒隶, 大男”, “大女及使小男”, “未使小男及使小女”以及“未使小女”所廪“布袍”“袴”, “布皆八稯、七稯”。 (94)

“河内廿两帛”和“广汉八繌布”简文, 不仅标示产地, 而且突出强调了产品制作方式、成本等级和质量规格。特别是后者用以满足社会下层劳作者衣服的消费需求, 与帝王们“快意当前”的奢侈品消费完全不同, 然而也以标明产地宣示品牌地位, 值得经济史与民生史研究者注意。而“广汉”地方纺织业出产运送至河西边塞的流通路线, 也是有学术意义的考察课题。 (95)

六、“济南剑”、“河内苇笥”以及“穰橙邓橘”等

类似显示地方品牌效应的商品名号, 居延汉简又可见“济南剑”“河内苇笥”等。例如, 出现了“济南剑”品牌的简例:

(8) 右部从吏孟仓建武五年桼月丙申假济南剑一今仓徙补甲渠第桼■长 (EPT59:574+575+576)

关于“济南剑”, 《居延新简集释》进行了这样的解说:“济南剑, 由济南郡工官铸造的剑。按《汉书·地理志》载济南郡的东平陵有工官铁官。历城亦有铁官。” (96) 关于“济南剑”, 汉代史籍未见记录, 但唐代诗人作品中出现了言及“济南剑”的诗句, 如《初学记》卷11引崔融《户部尚书挽歌》诗:“八座图书委, 三台章奏盈。举杯常有劝, 曳履忽无声。市若荆州罢, 池如薛县平。空余济南剑, 天子署高名。” (97) 崔融作品所见“济南剑”, 或可看作较晚的对汉代“济南剑”品牌历史记忆的文献。

居延汉简简文又可见“河内苇笥”:

(9) 入河内苇笥一合 (521.34) (98)

所谓“河内苇笥”, 应当是出产于河内地方的苇编盛物器具“笥”。《仪礼·士丧礼》:“栉于箪。”郑玄注:“箪, 苇笥。” (99) 《太平御览》卷711引《风俗通》曰:“孝灵帝建宁中, 京师长者皆以苇辟方笥为妆具。时有识者, 窃言苇方笥, 郡国谳箧也。今珍用, 天下皆当有罪谳于理官也。后党锢皆谳廷尉, 人名悉入方苇笥中, 斯为验矣。”《太平御览》卷711引张衡《绶笥铭》曰:“南阳太守鲍徳有诏所赐先公绶笥, 传世用之, 更治笥。平子为德主簿, 故为之铭也。” (100) 《太平御览》卷717引《魏武内严器诫令》曰:“孤不好鲜饰, 严具用新皮苇笥, 以黄苇缘。中遇乱世, 无苇笥, 乃更作方竹严具, 以皂韦衣之粗布裹。此孤平常之用者也。内中妇曾置严具于时, 为之推坏。今方竹严具缘漆, 甚华好。” (101)

地方品牌形成盛名, 似乎已经影响社会生活的不同层面。

作为饮食消费重要内容的果品, 又有《南都赋》之所谓“穰橙邓橘”值得关注。张衡写道:

若其园圃, 则有蓼蕺蘘荷, 薯蔗姜, 菥蓂芋瓜, 乃有樱梅山柿, 侯桃梨栗, 梬枣若留, 穰橙邓橘。

所谓“穰橙邓橘”, 李善注:“《汉书》:南阳郡有穰县、邓县。《说文》曰:橙, 橘属也。”张铣注:“皆果名, 穰、邓皆地名, 出橙、橘也。” (102) 有学者据此指出, “处于秦岭东西段间的南襄隘道之南阳部境为柑橘经济栽培区见于东汉文献。” (103) 作为生态史料, “穰橙邓橘”确实值得注意, (104) 而我们在这里着重讨论的是地方品牌问题。《艺文类聚》卷86引何晏《九州论》:“安平好枣, 中山好栗, 魏郡好杏, 河内好稻, 真定好梨。” (105) 其中多言果品, 然而与“穰橙邓橘”语词形式仍有不同。显然, “穰橙邓橘”作为标识性地方品牌, 对于商品质量等级的宣传更为鲜明, 更为有效。

“穰橙邓橘”又见诸后世文献。《艺文类聚》卷86引梁刘孝仪《谢东宫赐城傍橘启》曰:“多置守民, 晋为厚秩, 坐入缣素, 汉譬封君。固以俯匹穰橙, 俯连楚柚。宁似魏瓜, 借清泉而得冷;岂如蜀食, 待饴蜜而成甜。”又引梁庾肩吾《谢赉梨启》曰:“睢阳东苑, 子围三尺, 新丰箭谷, 枝悬六斤。未有生因粉水, 产自铜丘, 影连邓橘, 林交苑杮, 远荐中厨, 爰颁下室。事同灵枣, 有愿还年。恐似仙桃, 无因留核。” (106) 所谓“俯匹穰橙”, “影连邓橘”, 都体现出对《南都赋》“穰橙”“邓橘”的深刻历史记忆。

在司马迁笔下, 还记录了当时社会经济生活中“筰马、僰僮”“僰婢”等称谓的通行。《史记》卷116《西南夷列传》:“秦时常頞略通五尺道, 诸此国颇置吏焉。十余岁, 秦灭。及汉兴, 皆弃此国而开蜀故徼。巴蜀民或窃出商贾, 取其筰马、僰僮、髦牛, 以此巴蜀殷富。”司马贞《索隐》:“韦昭云:‘僰属犍为, 音蒲北反。’服虔云:‘旧京师有僰婢。’”张守节《正义》:“今益州南戎州北临大山, 古僰国。” (107) 《史记》卷129《货殖列传》:“南御滇僰, 僰僮。西近邛笮, 笮马、旄牛。” (108) “僮”与“马”“牛”同样, 在当时社会意识中, 是看作商品的。《货殖列传》中“僮手指千”与“马蹄躈千, 牛千足, 羊彘千双”并说, 可知“僮”与“马”“牛”“羊”及其他多种商品形成同等的关系。 (109)

《淮南子·俶真》:“乌号之弓, 溪子之弩, 不能无弦而射。越舲蜀艇, 不能无水而浮。”高诱注:“舲, 小船也。蜀艇, 一版之舟。若今豫章是也。虽越人所便习, 若无其水, 不能独浮也。”钱绎指出:“高训蜀为一, 虽本《方言》, 然蜀与越对文, 盖以地言之, 若以蜀为一, 于文不类, 非其义也。”陶方琦云:“《御览》引《淮南》作‘越舼蜀艇’, 三百八十四引许注:‘舼, 小船。艇, 大船, 皆一木。’” (110) 所谓“越舲蜀艇”或“越舼蜀艇”, 可以看作突出显示地方标识的名号。然而也许因当地人“所便习”而得名, (111) 但是参考上文“乌号之弓, 溪子之弩, 不能无弦而射”语气, 高诱注:“乌号, 柘桑也。溪子, 为弩所出国名也。或曰:溪, 蛮夷也, 以柘桑为弩, 因曰溪子之弩也。一曰:溪子阳, 郑国善为弩匠, 因以为名也。” (112) “乌号之弓, 溪子之弩”均言优质射具, 得名与“弩所出国”或“善为弩匠”所体现“出”“为”之制作水准等因素有关, 因而也大致可以看作地方产品名牌。

“溪子之弩”之“溪, 蛮夷也”的理解, 则与前说“賨布”“僰僮”“僰婢”等有类似处。而族名标识与地名标识往往混同的情形, 可以通过“溪子, 为弩所出国名也”的说法得以理解。

秦汉时期大一统政局为商业的发展和民生的进步提供了比较好的历史条件。交通建设对经济流通的积极作用尤其显著。秦代行政管理的军国主义特色未能促成民间的商业物流的畅通。汉代因“以富乐民为功” (113) 与“为富安天下” (114) 政策主导的社会影响, (115) 使得经济生活中流通的意义显现出空前的推进力。商品地方名牌的较多出现, 其领域覆盖愈益广泛普及, 甚至庶人下民生活消费品也出现了“广汉八稯布”这样的品牌, 都是经济史与民生史进步的表现。汉代, 特别是西汉前期经济生活与民生条件发展之自然和自由的风格, 值得研究者重视。

注释

1 《史记》卷5《秦本纪》, 中华书局1959年版, 第202页。

2 《史记》卷87《李斯列传》, 第2553页。

3 茅坤:《史记钞》卷55, 明西吴闵氏刻本。

4 陈仁锡:《陈评史记》卷87, 明刻本。

5 《史记》卷87《李斯列传》, 第2541—2544页。

6 关于“駃騠”, 参看王子今《李斯〈谏逐客书〉“駃騠”考论——秦与北方民族交通史个案研究》, 《人文杂志》2013年第2期。

7 《史记》卷87《李斯列传》, 第2544—2545页。

8 王念孙:《读书杂志》, 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第140、1040页。

9 严修:《释“阿缟之衣”和“越葛钱绢”》, 《学术月刊》1984年10期。

10 郦道元著, 陈桥驿校证:《水经注校证》, 中华书局2007年版, 第143页。

11 上海古籍出版社1965年版, 第1026页。

12 中华书局1960年重印版, 第776页。

13 萧统编, 李善等注:《六臣注文选》, 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版, 第724页。所谓“与《子虚》不同”者, 司马相如《子虚赋》 (萧统编, 李善等注:《六臣注文选》卷7, 第154页) :“被阿緆, 揄纻缟”, 李善注:“张揖曰:‘阿, 细缯也。緆, 细布也。揄, 曳也。’司马彪曰:‘缟, 细缯也。’善曰:‘《列子》曰:郑卫之处子衣阿緆。《战国策》:鲁连曰:君后宫皆衣纻缟。緆与锡古字通。’张铣曰:‘阿緆, 细布投空引也。纻缟, 缯也。’”

14 《金匮要略》中已见“阿胶”, 如卷中《消渴小便不利淋病脉证并治第十三》之“猪苓汤方”。参看张仲景撰, 于志贤、张智基点校《金匮要略》, 中医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 第37页。《伤寒论》卷4《温病脉证并治第六》有“黄连黄芪阿胶甘草汤方”“黄连阿胶汤方”;卷5《伤暑病脉证并治第七》有“白虎加人参黄连阿胶汤方”, “猪苓加人参汤方”中也有“阿胶”。参看汉长沙太守南阳张机仲景述, 桂林罗哲初手抄《伤寒杂病论》, 广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第37、39、40、41页。

15 杨伯峻《列子集释》 (中华书局1979年版, 第92页) :“[注]阿, 细縠;锡, 细布。○胡怀琛曰:锡通緆。阿谓齐东阿县, 见《李斯传》徐广注。阿緆与齐纨对文。阿确指东阿, 张注非也。”

16 参看吴慧主编《中国商业通史》第1卷,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 第203—207页。

17 许维遹撰, 梁运华整理:《吕氏春秋集释》, 中华书局2009年版, 第318页。

18 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编纂处编纂《汉语大词典》第8卷“蜀姜”条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1年版, 第1037页) :“蜀姜, 蜀地所产的姜, 为调味佳品。语本《吕氏春秋·本味》:‘和之美者, 阳朴之姜。’高诱注:‘阳朴, 地名, 在蜀郡。’”然而“蜀姜”的第一条书证, 即:“唐李商隐《赠郑谠处士》诗:‘越桂留烹张翰鲙, 蜀姜供煮陆机莼。’”

19 葛洪《神仙传》 (《太平御览》卷862, 第3829页) 曰:“仙人介象, 字元则, 会稽人, 有诸方术。吴主闻之, 征象到武昌, 甚敬贵之, 称为介君。与吴主共论鲙鱼何者最美, 象曰:‘鲻鱼为上。’吴主曰:‘论近鱼耳, 此海中出, 安可得耶?’象曰:‘可得耳。’乃令人于殿庭中作方坎, 汲水满之, 并求钓。象起垂纶于坎中, 不食顷, 果得鲻鱼。……吴主曰:‘闻蜀使来, 有蜀姜作齑甚好, 恨时无此。’象曰:‘蜀姜岂不易得?愿羌所使者, 并付直。’吴主指左右一人, 以钱五十付之。象书一符, 以着青竹杖中。使行人闭目骑竹, 竹止便买姜。讫, 复闭目。此人承其言, 骑竹, 须臾已至成都。不知是何处, 问人, 人言蜀市。乃买姜。于时吴使张温先在蜀, 既于市中相识, 甚惊, 便作书寄其家。此人买姜毕, 投书负姜, 骑杖闭目, 须臾已还到吴。厨中切鲙亦适了。”

20 以上参看《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第243—252页。

21 《汉书》卷64上《吾丘寿王传》, 中华书局1962年版, 第2796页。

22 《盐铁论·褒贤》, 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 (定本) 》, 中华书局1992年版, 第242页。

23 《淮南子·兵略》, 张双棣:《淮南子校释》,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第1568页。

24 《盐铁论·散不足》, 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 (定本) 》, 第356页。

25 《盐铁论·褒贤》, 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 (定本) 》, 第242页。

26 以上参看《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第245、249—250页。

27 第2954、2958页。

28 《史记》卷112《平津侯主父列传》, 第2954页。

29 《汉书》卷63《武五子传》, 第2771页。

30 《淮南子·氾论》, 张双棣:《淮南子校释》, 第1381页。

31 《淮南子·兵略》, 张双棣:《淮南子校释》, 第1568页。

32 第241页。

33 第757页。

34 《史记》卷87《李斯列传》, 第2561页。

35 第2566—2567页。

36 《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第265页。

37 王子今:《秦二世元年东巡史事考略》, 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论丛》编委会编:《秦文化论丛》第3辑, 西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第381、385页;王子今:《秦二世直道行迹与望夷宫“祠泾”故事》, 《史学月刊》2018年第1期。

38 第722页。

39 中华书局1965年版, 第3643页。

40 《汉书》卷51《贾山传》, 第2328页。

41 第433页。这是我国开始采用秋冬季采条覆土、春季掘土栽植的“休眠枝埋藏技术”的最早记载。可知驰道两侧除贾山所谓“树以青松”外, 又有杨柳一类树种当时可用以扦插繁殖。参看王子今《“伐驰道树殖兰池”解》, 《中国史研究》1988年3期。

42 《汉书》卷10《成帝纪》, 第301页。

43 史念海:《秦汉时代国内之交通路线》, 史念海:《河山集 (四集) 》,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第538页。确实“畿辅”以外的“其他各地”没有看到禁令如此严格的实例。

44 《史记》卷126《滑稽列传》, 第3204页。

45 《汉书》卷84《翟方进传》, 第3412页。

46 《汉书》卷72《鲍宣传》, 第3093页。

47 第2177页。王先谦《汉书补注》 (中华书局1983年影印版, 第1035页) 载陈景云曰:据《功臣表》知馆陶公主卒于元狩之末, “及江充贵幸, 主没已十余年。‘馆陶’字误无疑。”然而即使“字误无疑”, 似未可疑驰道拦车事为乌有。

48 第2178页。

49 第3093页。

50 考古研究所编辑室:《武威磨咀子汉墓出土王杖十简释文》, 《考古》1960年第9期;武威县博物馆:《武威新出土王杖诏令册》, 甘肃省文物工作队编:《汉简研究文集》, 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第34—61页。

51 《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 (第242页) :二十七年“治驰道”。裴骃《集解》:“应劭曰:‘驰道, 天子道也, 道若今之中道然。’”

52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汉长安城工作队:《西安汉长安城直城门遗址2008年发掘简报》, 《考古》2009年第5期。

53 参看王子今《秦直道的历史文化观照》, 《人文杂志》2005年第5期;《直道与丝绸之路交通》, 《历史教学》2016年第4期;《西汉上郡武库与秦始皇直道交通》, 梁安和、徐卫民主编:《秦汉研究》第10辑, 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陕西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 第1—9页。

54 “其秋, 莽以皇后有子孙瑞, 通子午道。”, 第4076页。

55 从前引《史记》卷87《李斯列传》 (第2561页) 左丞相李斯狱中上书历数功绩包括“治驰道, 兴游观, 以见主之得意”, 可知秦帝国“治驰道”一类交通工程, 由最高执政集团规划施工。

56 《史记》卷30《平准书》, 第1418页。

57 第3279页。

58 参看王子今《西汉均输制度新议》,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1994年第2期。

59 第2861页。《新序·善谋》:“夫冲风之衰也, 不能起毛羽;强弩之末, 力不能入鲁缟。盛之有衰也, 犹朝之必暮也。”参看刘向编著, 石光瑛校释, 陈新整理《新序校释》, 中华书局2001年版, 第1396页。

60 第2402页。

61 张双棣:《淮南子校释》, 第1371页。

62 张双棣:《淮南子校释》, 第1818—1819页。

63 中华书局1959年版, 第915页。

64 黄晖:《论衡校释》, 中华书局1990年版, 第587页。

65 虞世南编:《北堂书钞》, 中国书店1989年影印版, 第448页。《太平御览》卷353引《魏文帝书》 (第1623页) 曰:“汉中地形, 实为险固, 四岳三涂, 皆不及也。张鲁有精甲数万, 临高守要, 一夫挥戟, 千人不得进。而我军过之, 若骇鲸之决网罟, 奔兕之触鲁缟, 未足以喻其易。”《太平御览》卷819引《曹洪与魏文帝书》 (第3645页) 曰:“我军入汉中, 若骇鲸之决细网, 奔兕之触鲁缟, 未足以喻其易也。”《太平御览》卷890引《曹洪与魏文帝书》 (第3955页) 曰:“若奔兕之触鲁缟, 未足以喻其易。”

66 第3071页。

67 杨伯峻:《列子集释》, 第92页。

68 张双棣:《淮南子校释》, 第2021页。

69 萧统编, 李善等注:《六臣注文选》, 第512页。

70 第23、746、1212页。

71 徐坚等:《初学记》, 中华书局1962年版, 第28页。

72 第3133、3618页。

73 费著:《蜀锦谱》, 清嘉庆《墨海金壶》本。

74 萧统编, 李善等注:《六臣注文选》, 第96页。

75 第943页。

76 第1458、1457页。

77 第3622页。

78 许慎撰, 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影印版, 第362页。

79 第2995页。

80 第865页。

81 与“胡绫”类似, 即以标识族名的字样指示纺织品的, 还有“賨布”。《后汉书》卷86《南蛮传》 (第2831页) :“秦昭王使白起伐楚, 略取蛮夷, 始置黔中郡。汉兴, 改为武陵。岁令大人输布一匹, 小口二丈, 是谓賨布。”所谓“賨布”, 李贤注:“《说文》曰:‘南蛮赋也。’”《说文·贝部》:“賨, 南蛮赋也。”段玉裁注:“《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曰:槃瓠之传蛮夷, 秦置黔中郡, 汉改为武陵, 岁令大人输布一匹, 小口二丈, 是为賨布。《魏都赋》曰:賨幏积滞。”“賨布”又称“幏布”。《说文·巾部》:“幏, 南郡蛮夷賨布也。”段玉裁注:“《贝部》曰:賨者, 南蛮赋也。……是为賨布。廪君之巴氏出出幏布八丈……。幏亦賨也, 故统谓之賨布。”参看许慎撰, 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 第282、362页。

82 王子今:《汉代河西长城与西北边地贸易》, 中国长城学会编:《长城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第123—133页;王子今、李禹阶:《汉代北边的“关市”》,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7年第3期。

83 王子今:《汉代丝路贸易的一种特殊形式:论“戍卒行道贳卖衣财物”》 (原载《简帛研究汇刊 (第一届简帛学术讨论会论文集) 》第1辑, 中国文化大学历史系、简帛学文教基金会筹备处2003年版, 第487—506页) , 收入田澍、李清凌主编《西北史研究》第3辑, 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 第233—248页;王子今:《汉代河西市场的织品——出土汉简资料与遗址发掘收获相结合的丝绸之路考察》,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5年第5期。

84 林梅村、李均明编:《疏勒河流域出土汉简》, 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 第60页。

85 以上简文参看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 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 第496、615、623页。

86 甘肃简牍保护研究中心等编:《肩水金关汉简 (贰) 》 (下) , 中西书局2012年版, 第34页。据西北师范大学李迎春告知, 居延汉简“第廿六两帛五匹二尺直千” (522.2) , 核对台北“中央研究院”汉代简牍数位典藏系统提供红外线照片后, 发现释文可修订为“第卅六廿两帛五匹二尺直千”, “第卅六”当为车或机构序号, 而“廿两帛”仍为固定称谓。又居延汉简“入都内第□□两帛□□□” (516.2) , 核对台北“中央研究院”汉代简牍数位典藏系统提供红外线照片, 发现“□两帛”仍应为“廿两帛”。如此, 则“廿两帛”确实是固定称谓。李迎春还提示, 居延汉简“河内廿两帛”和“廿两帛”简皆出自大湾, 似可留意。

87 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 第160页。

88 简牍整理小组编:《居延汉简 (壹)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 (109) 》, 2014年印行, 第266页。

89 甘肃简牍保护研究中心等编:《肩水金关汉简 (壹) 》 (下) , 中西书局2011年版, 第111、156页。

90 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 第485页。

91 许慎撰, 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 第635页。今按:居延汉简168.10“三楪□长三丈三尺以直钱三百五十”, 参看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 第269页。“楪”似应即《说文》“八揲一匹”的“揲”。

92 第1149页。

93 丁邦友:《汉代物价新探》,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 第191、195—196页。

94 张德芳主编, 马智全著:《居延新简集释 (四) 》, 甘肃文化出版社2016年版, 第374—375页。

95 李仁溥:《中国古代纺织史稿》, 岳麓书社1983年版, 第43页。

96 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 第472页。今按:“出都内第一七稯布廿八” (520.19) , (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 第637页) , 其中“都内第一”的涵义, 也值得探讨。

97 张德芳主编, 肖从礼著:《居延新简集释 (五) 》, 甘肃文化出版社2016年版, 第421页。

98 参看王子今《说敦煌马圈湾简文“驱驴士”“之蜀”》, 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主办:《简帛》第12辑,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 第197—210页;《汉代河西的蜀地织品——以“广汉八稯布”为标本的丝绸之路史考察》, 《四川文物》2017年第3期。

99 张德芳主编, 肖从礼著:《居延新简集释 (五) 》, 第393页。

100 徐坚等:《初学记》, 中华书局1962年版, 第265页。又张玉书等编《佩文韵府》卷88《剑》“济南剑”条 (上海书店1983年影印版, 第3396页) :“济南剑。崔融诗:‘空余济南剑, 天子署高名。’”

101 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 第639页。

102 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 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版, 第1131页。

103 第3168页。

104 第3180页。

105 萧统编, 李善等注:《六臣注文选》, 第86页。

106 文焕然:《从秦汉时代中国的柑橘、荔枝地理分布大势之史料来初步推断当时黄河中下游南部的常年气候》, 文焕然等著, 文榕生选编整理:《中国历史时期植物与动物变迁研究》, 重庆出版社1995年版, 第133页。

107 王子今:《〈南都赋〉自然生态史料研究》,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4年第3期;王子今:《汉赋的绿色意境》, 《西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5期。

108 第1473页。

109 第1478—1479、1474—1475页。

110 第2993页。

111 第3261页。

112 第3274页。

113 张双棣:《淮南子校释》, 第235、241—242页。

114 《史记》卷30《平准书》 (第1439页) :“南越反, ……于是天子为山东不赡, 赦天下囚, 因南方楼船卒二十余万人击南越。……齐相卜式上书曰:‘臣闻主忧臣辱。南越反, 臣愿父子与齐习船者往死之。’”《汉书》卷58《卜式传》 (第2627页) 载卜式语:“臣愿与子男及临菑习弩、博昌习船者请行, 死之以尽臣节。”《说文·习部》:“数飞也。从羽。白声。凡习之属皆从习。”段玉裁注:“数所角切。《月令》:鹰乃学习。引伸之义为习孰。”参看许慎撰, 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 第138页。“习”, 通常多指“习孰”, 即“习熟”。与“习弩”“习船者”构词形式相似文例。又有《史记》卷123《大宛列传》 (第3176页) 所见“习马者”。参看王子今《“博昌习船者”考论》, 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中心编:《齐鲁文化研究》总第13辑, 齐鲁书社2013年版, 第227—234页。

115 张双棣:《淮南子校释》, 第241页。

116 贾谊《新书·大政上》:“夫为人臣者, 以富乐民为功, 以贫苦民为罪。”参看贾谊撰, 阎振益、锺夏校注《新书校注》, 中华书局2000年版, 第340页。

117 贾谊《新书·无蓄》, 贾谊撰, 阎振益、锺夏校注:《新书校注》, 第184页。

118 《汉书》卷24上《食货志上》 (第1130页) 载贾谊对上曰:“夫积贮者, 天下之大命也。苟粟多而财有余, 何为而不成?以攻则取, 以守则固, 以战则胜。怀敌附远, 何招而不至?今殴民而归之农, 皆著于本, 使天下各食其力, 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 则畜积足而人乐其所矣。可以为富安天下, 而直为此廪廪也, 窃为陛下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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